虽然新零售很新鲜,但微信上的电商依然不旧!

2017年3月初,阿里研究院发布《新零售研究报告》。“新零售”是马云提出的,包含在新零售、新制造、新金融、新技术、新能源等五大未来变革之中的。秉承马爸爸一贯的作风,口号很抢眼,理论很超前。

 

山中一日,世上千年。平心而论,新零售概念让天天泡在电脑前工作的电商们眼前一亮;但就像网民形容“北京地铁骂人事件”的围观者一样:众目睽睽,面无表情。

 

但,思路有了,为何不把现有的、能用的资源盘活做好呢?

 

 

这次来聊聊电商商家怎么在微信上做运营。

 

说实话,市场上没证据去验证新零售概念正确与否,但也我们也确实没高度去评价与反驳,甚至证明他是错的。我的大致理解是,新零售的概念就是告诉线下实体,这会要变天了,也告诉做电商的,以后不能光玩线上了。未来是全方位立体式的零售业,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总之,如马云所言,新零售就是以消费者为中心,线上+线下+物流+数据……用一个词来概括新零售,是“跨界”。电商要跨界线下实体,线下实体要跨界互联网,物流要跨界用户体验,数据要跨界用消费需求。

 

既然跨界,那么电商商家能不能“跨界”微信公众号,让这个几乎是全中国最厉害的移动工具来帮助提高销售呢?

 

? ?微信用户规模真牛逼

 

拿数据来说。比较一下微信、阿里、京东三家的活跃用户,其中微信和阿里为月度活跃用户,京东为年度活跃用户。用通俗的语言来理解,64%的国人每月至少用一次微信,35%的人每月至少逛一次淘宝天猫,35%的人每年至少在京东下一次单。一个是社交,一个是逛街,一个是购物,互联网差不多就是这样一个局面。

 

按腾讯公布的《2016微信数据报告》,微信日活7.64亿,也就是说超过一半的老百姓每天都用微信;超过50%用户每天花90分钟用微信,差不多10人中,3个人每天看微信一个半小时以上。暂且不论用微信都干啥,至少能够说明,微信占据每人10%以上的时间,如果每天平均睡8个小时。

 

这么高频对电商来说是什么,是流量,是停留时间,更是转化率,更是销售!(由于腾讯的财报还没有公布,Q4的微信月活用户暂用去年同期环比7%来比较)

 

 

▲ DonG根据京东、腾讯、阿里历年财报整理

再看微信用户,《2016微信数据报告》中列出几项核心指标。大致的结论是,微信用户肯花时间、肯花钱,肯用心。如此看来,微信不只是聊天工具,更是一个大平台。

 

▲ DonG根据《2016微信数据报告》整理

因此,在微信做电商没毛病。毕竟,我们在生活中也看到这么多朋友圈微商广告了。商家在微信上做电商运营也没问题,毕竟电商也是微信的一部分。

 

? 微信电商:至少要有个公众号

 

先说说微信电商和微商的区别:微商大部分是个人行为,个人在微信上卖东西,类似淘宝;微信电商是公司行为,一个品牌一个企业级商家在微信上做运营和营销,类似于京东、天猫。

 

因此,想在微信上做电商运营,首先得有一个公众号,这是企业的名片,也是商品品质、品牌保证,是区别于微商的体现。

 

其实,京东自己也是微信上的一个微信电商,有自己的公众号(挺多的),有几个是关于商品促销、品牌营销的公众号。

 

不过,这里说的微信电商,不是嫁接于电商平台的微信公众号,比如京东微信,是独立的微信公众号,基于微信自己的。

 

 

▲ 京东自己的公众号

电商企业有一个公众号也是互联网效率的体现,比如,以后商务洽谈的时候就不用给客户一本纸质公司介绍了,直接发个微信公众号过去,省时又直接。

 

总之,有一个企业级的微信公众号,是做微信电商的基础。据统计,2016年共有1777万个公众号,预计17年将突破2000万。

 

? 运营三宝:菜单栏、文章、新关注消息

 

微信电商运营其实不难,抓住核心就很简单。核心就是把你的公众号打扮得像一家店铺,可供消费者选择购买。

 

菜单栏:微信为每个公众号提供3×5的菜单栏,共计15个窗口。这些窗口足够电商把自家最好的东西进行摆设,也足够让消费者了解你们家是干什么的了。对电商商家来说,左边和中间两个栏目,至少可以分成热销和特价两个类别,共计可以摆放10个商品,直接挂上移动端商品链接即可,简单而又有效。

 

右边,可以放上企业的品牌介绍、公司介绍、服务介绍,一方面展现品牌,另一方面让消费者短时间了解你。

 

 

▲ 微信公众号菜单栏

文章:微信文章的作用是让阅读者能看到公众号的最新信息,对电商来说,就是像消费者提供商品、店铺、品牌的最新信息。微信订阅号可以天天发文章,服务号提供了每月4次的文章推送,对于电商商家来说已经足够了。

 

参考一下京东微信公众号,每次发文章的标题都非常直接:什么商品+什么活动+什么价格。销售就是销售,简单直接有效。建议每次发文章的时候,发4-5篇,符合用户浏览习惯和一般手机屏幕大小。

 

当然,文章能不能产生购买在于内容,这里不多重复。简单说,类似于商品详情页,要有较完整的页面逻辑,但有不同于商品详情页,要有利益点,要有故事,甚至要有情怀,因为,谁也不愿意在商业色彩太重的文章里浪费时间。

 

新关注消息:购买来源于用户,微信公众号要有用户必须来自于新用户,即只有关注公众号才有可能产生销售。电商类的公众号可以做一些图片、文章作为新关注消息,尽量精美完善,把控好消费者的第一印象,销售就成功了一半了。

 

当然,微信公众号后台有很多开放功能,比如红包、支付等等,个人觉得,以上三点已经能够满足微信电商的正常运营,能维护得好,已经很不错了。

 

? 京东商家玩微信更直接

 

由于腾讯和京东战略合作关系,微信和手机QQ上专门给京东一个入口,微信在发现—购物里。腾讯不光给了京东公众号入口,还把微信上的一个重要栏目给了京东,毕竟,腾讯希望京东来完善他们的电商劣势,京东则更希望通过腾讯来获取更多流量。

 

鉴于阿里和腾讯的关系,淘宝、天猫的链接在微信上是打不开的,需要很长的跳转,非常影响用户体验。

 

因此,商家做微信公众号只能用京东店铺,而不是天猫店。对于京东商家的好处有两个:一是,微信公众号等于是一个去中心化的平台,自己营销、自己运营,只是卖的东西是京东的;二是京东背书:可以发现,不管分享店铺还是商品,都有京东标识,换个角度理解就是,京东可以帮着自己的商家来做品牌,毕竟消费者短时间很难区分商家和京东。

 

对于京东商家来说,一般有四个流量来源:PC主站、京东APP、微信、手机QQ。根据国熙的运营经验,好的京东POP微信电商的转化率是相对高的,这并不是因为京东在微信购物里一个入口的缘故(入口太深、而且很多都是自营),公众号类似于一个店铺入口,而且这个入口不像PC和京东APP,不需要和别人竞争,只有自家商品。

 

? 最好的营销:好的内容

 

有了微信公众号,有了很好的商品摆设和企业宣传,剩下的工作就是营销了。

其实不用我说,大家伙儿都知道现在微信文章满天飞,用户其实并不渴望丰富的信息,而是需要有内容、有营养的信息。

 

虽说微信电商是在微信上卖东西的,但不能像在京东、天猫上那样直接卖,毕竟微信用户使用微信的第一目的是社交沟通,而不是购物。

 

国熙在上一篇电商运营的文章《马云说要“像治理酒驾那样治理假货”,那真货怎么卖?》也提到,“新媒体+电商”是电商很重要的趋势,新媒体的核心就是内容。

 

▲ DonG根据行业分析数据整理

 

因此,做好微信公众号的内容(主要是定期发的文章)是最好的营销。和电商页面不一样,微信文章可有足够时间来描述商品故事,包括为什么要用这个商品,商品有什么作用,毕竟消费者看的是内容;也有足够的空间来展示自己的商品,包括合理使用文字和图片的搭配。

 

比如,卖玩具的可讲讲这个玩具好玩在哪里、卖汽车用品可以多来点应用介绍、卖化妆品的可以多讲讲功效。讲好故事再给消费者购买链接,这才是真营销!

 

? 推广:润物细无声

 

微信公众号当然需要推广,电商的微信公众号当然也不例外。除了微信公众号平台推出的付费推广(其实挺贵的,不划算),成本较低的推广方式有:分享朋友圈、微信群、线下推广。在这里不多重复讲方法,大家都懂的。

 

但是,但是,但是(重要的但是说三遍),推广不等于骚扰,相信大家都厌烦了每天令人生厌的群消息,加入一个微信群,总有一些人天天推广东西,今天推面膜,明天推理财,后天该推殡仪服务了……至少我觉得,微信电商没有必要四处微信群发文章,把自家的客户组成微信群比这管用得多。

 

公众号推广的目的就是吸粉,但粉丝多不代表精准,流量来了,还需要经过展示、点击、购买等一系列转化才能最终产生销售,微信公众号可以带来流量,后续怎么产生销售,这是考验商家的耐心和恒心了。随风潜入夜,润物系细无声。

 

? 总结

 

不管新零售概念有多新,本质还是零售;微信这样的新媒体流量再大,也需要运营。马云新零售给电商带来了新的思路,微信公众号也让电商商家有了新的流量入口和内容渠道。本质上,电商商家等于在微信上,开了一家店。

前几天,阿里研究院发布《新零售研究报告》。“新零售”是马云提出的,包含在新零售、新制造、新金融、新技术、新能源等五大未来变革之中的。秉承马爸爸一贯的作风,口号很抢眼,理论很超前。

山中一日,世上千年。平心而论,新零售概念让天天泡在电脑前工作的电商们眼前一亮;但就像网民形容“北京地铁骂人事件”的围观者一样:众目睽睽,面无表情。

但,思路有了,为何不把现有的、能用的资源盘活做好呢?

2017《天猫赠品管理规范》

2017年3月1日公示,将于2017年3月8日正式生效。
第一章 赠品定义
第一条 本规范所称赠品系指:商家以商品交易为前提在商品或信息中承诺的、或是与买家约定的附赠产品或服务,以及在有奖式销售活动中提供的奖品。
第二章 赠品发布要求及违规行为处理
第二条 商家应当在商品或信息中明示赠品的品种、规格、数量等要素。
第三条 赠品与出售商品合并展示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天猫将下架该商品或信息:
(一)商品标题(含副标题)中,陈述赠品的品牌信息。
(二)赠品与售卖商品在主图中合并展示时,赠品相关信息单独作为商品主图进行展示,或主图中赠品信息的显著性高于售卖商品。
第四条 赠品本身需要法定经营资质的(如食品类等),商家若将此类商品作为赠品,应当具备该商品相关资质且获得天猫对应类目授权,否则,天猫将依据《天猫规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 法律法规及平台禁止商家发布的商品或服务,不得作为赠品。商家发布该类违规商品或信息的,天猫将依据《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 通过抽奖方式开展的赠品活动,赠品价值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否则,天猫将下架该商品或信息。若在店铺装修区等其他渠道发布的,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一分。
第三章 赠品品质及违规行为处理
第七条 天猫将依据抽检行为规范中规定的相应内容对赠品进行不定期的抽检。
第八条 商家附赠的产品或服务系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的,或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或不符合淘宝公布的规则、天猫与商家签订的协议中采用的推荐性标准的,天猫将按照《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其他类第二目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 商家赠品标识标签中内容的标注形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将按照《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其他类第七目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 经天猫官方抽检的赠品与达成交易时商家对赠品的描述不相符,或商家未对赠品瑕疵、保质期、生产日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的,按照《天猫规则》中描述不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天猫有权要求商家提供赠品的进货凭证以供审核,若商家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进货凭证以证明赠品的可信来源,天猫将删除该商品或信息。若在店铺装修区等其他渠道发布的,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一分。
第四章 赠品争议处理
第十二条 涉及赠品问题争议处理情形的,依照《淘宝赠品问题争议处理规范》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范未规定的管理情形,按《天猫规则》、《天猫招商标准》、《淘宝争议处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范涉及到的词语定义解释同《天猫规则》。

京东淘宝天猫禁止使用“原价”,还有很多商家中招!

你是否接到过物价局关于贵店铺虚构原价的调查!
你是否因为原价、促销价等价格问题引来恶意投诉!
你是否因为不了解价格法规而对违规问题无从下手整改!
近期,为维护和保障淘宝健康的价格秩序,规范卖家诚信合规地展现商品/服务的价格,淘宝网对《淘宝价格发布规范》进行修订。

淘宝规则提醒各位商家按照变更后的规则审核、排查店铺中各商品页面中是否有违规、涉嫌价格欺诈的问题。关于规则中的第五条,已经明确说明,商家不得在商品标题、副标题、SKU、图片、描述等其他商品宣传中出现“原价”描述,若含有上述内容,淘宝将对该类商品或信息进行下架处理。
部分商家往往倾向使用“原价X元,现价X元”等句式出现在商品描述中,视为一种宣导商品促销的营销方式。举例来说,某商家在售卖一件风衣时,商品标题打出了“原价1680元”的内容,实际售价仅99元,事实上,大量商家并不了解“原价”的法律定义,因而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现象,甚至个别卖家自行编造原价吸引买家眼球的问题。
(错误示例见下图)

类似这样的情况,卖家本身不明白“原价”的定义,而消费者很难理解商品真实的原价难免被混淆视听,一旦误用将构成价格欺诈并可能侵害消费者权益。
事实上,原价一词并非是一个简单的用词,而是具有特殊的定义,一旦乱用情节严重,是要承担法律风险的。
在国家发改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条款解释的通知中明确:“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而“虚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并不存在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
对此,规小蜜为大家解读《淘宝价格发布规范》。针对卖家关心的法律法规、原价使用、处罚手段、价格标示说明等内容,给予详细的答疑,罗列了卖家容易遭遇的违规场景,指出了卖家注意要点和具体的操作方法,值得卖家们关注。
Q&A
常见问题:
Q:淘宝为什么要对价格标示行为进行管控?
A:国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以及相关解释,以规范商品或服务市场的标价和价格行为。但由于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存在标价和价格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导致纠纷争议产生。对此,为维护和保障淘宝健康的价格秩序,促进卖家诚信合规地展现商品/服务的价格,淘宝出台《淘宝价格发布规范》,以确保商家在淘宝(含淘宝、天猫、聚划算等平台,以下合称“淘宝”)发布商品服务(以下合称“宝贝”)时的标价以及价格比较行为真实,且有出处和依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相关法律法规节选附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2)《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之规定“第六条 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标价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以及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采取下列价格手段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
(3)《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之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或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Q:为什么不得使用“原价”描述?
A:法定意义上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鉴于商家可能无法准确理解“原价”的法定含义,一旦误用将构成价格欺诈并可能侵害消费者权益。为维护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权益,商家不得在商品标题、图片、描述及其他商品宣传中出现“原价”描述。若含有上述内容的,淘宝将对该类商品或信息进行下架处理。《淘宝价格发布规范》请参考

https://rule.taobao.com/detail-4829.htm?spm=a2177.7231193.0.0.96X5er&tag=self&cId=81

Q:我该怎么改?
A:建议您根据《淘宝价格发布规范》进行修改,避免违规处罚。

Q:如果我不改会如何?
A:淘宝将按照《淘宝价格发布规范》要求对违规商品或信息进行下架处理。

Q:该规则,是否会影响打折工具的使用?
A:该规则不影响打折工具的使用,目的是为了规范商家的标价行为。请各位商家在使用打折工具的时候,保障商品的标题、图片或者详情页面中描述的商品价格与实际销售价格一致。

Q:在哪里具体的位置出现“原价”一词,算是违规?
A:商家不得在商品标题、图片、描述及其他商品宣传中出现“原价”描述。若含有上述内容的,淘宝将对该类商品或信息进行下架处理。

Q:卖家在标题、商品描述等地方,出现“专卖店价格、吊牌价XXX元,现价XX元”内容,是否判为原价乱用行为?
A:使用“专卖店价格、吊牌价”等被比较价格与现价进行比较本身不是违规行为,但必须确保一个前提,即这些“专卖店价格、吊牌价”是真实、有出处的,商家能举证证明,否则也是违规价格管理规定的。

Q:如果卖家在商品描述中,上传了商品的吊牌图片,图片重点显示商品标识的吊牌价格,而店铺的售价远远低于这一价格,这是违规行为吗?
A:本身并不违规,只要说明了被比较的价格是吊牌价格,并且吊牌是真实的。

Q:在商品描述的图片中,卖家发布了在专卖店陈列商品的照片,其中包含了商品的价格标签,但目的只是展示商品,该行为是否可以?
A:如包含了价格标签的图片,商品的价格表示就会比较混乱。当然,如果商家本身只设置了一个价格是不会产生问题的,又或者设置了两个价格,其中图片中标签的价格与被比较价格是一致的,那也没有问题。

Q :除了下架商品之外,还会受到其他处罚吗?
A:对出现“原价”的淘宝将进行下架处理,但如同时被举报、投诉至监管部门的,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Q:类似冲冠促销,这类标题可以吗?
A:本身并不违规,只要价格确实是真实的促销优惠就行。

京东淘宝店铺为什么总被投诉假货

一直以来,天猫上存在部分商家对于正确描述商品详情页面的理解不够深刻。有时候粗心的小疏忽,亦或是出于好意的“画蛇添足”,都会让自己陷入意料之外的困境。最近,有许多商家遭遇消费者投诉店铺售假,都离不开描述页面的问题。

今天,京东代运营来给大家讲解下描述问题中的两种常见现象,同时也支招各位商家朋友们在遭遇此类原因导致的假货投诉时应该如何正确对待。

A商家—宝贝标题未描述实际品牌某买家在A商家店铺下单了一张高清钢化膜,收到货后发现商品品牌LOGO是一个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小品牌。

买家表示当时下单就是看到标题描述以为是某品牌自己生产的手机膜才购买的,但其实商家只是描述这款手机膜适合该品牌的某个型号(其实商家并未描述手机膜的品牌)。这时消费者觉得商家欺骗了自己,随机投诉商家销售假货。B商家—宝贝详情页面重要信息缺失某买家在B商家店铺中购买了一款名气较大的韩国品牌面膜,收到货后发现面膜外包装某个位置的信息与商家描述页面主图的信息不一致,且在描述详情页面的商品图片中,商家竟然莫名地在这个位置附加了一个面膜图案,导致这个位置的信息被遮挡。商家表示这么做是美工为了美观才特意设计成这样的,而且这个面膜包装本身就有3个不同版本,批次不同包装也不一样,但自己当时未在描述页面注明不同版本的包装信息确实是自己的责任,也诚心向买家道了歉。然而,买家还是很不满,认为商家故意将信息遮挡是故弄玄虚,为了掩盖自己的售假行为,随即投诉商家销售假货。

一、买家发起此类投诉对于商家的影响:1、虽描述不符≠假货,但仍属于商家责任,若描述不符行为属实,商家将面临商品被删除或店铺被扣分风险;2、不仅影响店铺形象,而且买卖双方间的沟通成本也较大。

二、商家如何规避此类风险点:1、因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第一眼获取商品基本信息都是基于宝贝标题,所以,在发布宝贝时,切忌描述宝贝的标题一定要精准。切勿在标题中未描述任何品牌信息,也不可同时出现两个及以上品牌描述,以免误导消费者;2、针对宝贝详情页面的描述,商家需做到“准确、真实、全面”,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就详细了解产品的各方面情况。若是产品包装有多个版本,且会因批次不同导致不同消费者收到有包装差异的同款产品,务必事先在描述页面注明清楚,商家先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降低后续可能引起的风险概率。

三、若商家遇此类投诉该如何正确处理1、商家应第一时间向消费者致歉并向消费者耐心解释,若是消费者要求退货,则商家需主动承担来回运费为消费者办理退货;2、无论是宝贝标题描述问题还是宝贝详情页描述问题,只要出现描述不符情况,商家需第一时间将描述页面修改成正确描述,以免再次遭遇更多消费者投诉;3、遇到买家因商家描述不符投诉假冒品牌的情况,商家在解释过程中还应将自己被授权经销的资质以及日常的含税进货发票(或加盖发货方公章的进货清单)提供给买家。买家在天猫平台购物时主要依靠商品描述来获取商品的信息来源,买家有权获得真实、客观、全面的商品详细信息。

因此,商家务必需要对每个产品的标题描述以及宝贝详情页进行如实描述,如此一来,可以让买家了解商品的真实状态,有效减少交易纠纷的发生。